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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步式调价”是怎么回事?
2020-10-30 11:47:31 来源:中国水网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变得日益突出,推进水资源节约、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是每个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且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为了能更好地提高百姓的用水品质以及全国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在运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下,我国以36个核心城市为主的水价调整一直都在积极进行中。目前来看,我国水价调整一般分为“一步调整”和“分步调整”两种方式,那么“分步式调价”是怎么回事?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水价为什么要“分步调”?

什么是水价分步调?怎么调?

对于我国的供水服务而言,由于其公共性和市场经营性的双重属性,水价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地,建立完善的定价机制也是目前行业比较关注的。

目前我国水价的制定依据是国家关于自来水价格政策的规定,综合城市近3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情况、在岗职工工资薪酬增长状况和全国其他城市水价调查等综合考虑制定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水价调整周期一般为5年,或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认定的供水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20%时,会启动水价调整。

水价的“一步调整”即水价从居民生活自来水基础价格现价,按照发改(物价)核定结果一次性调整到位。水价的“分步调整”就是,水价按照一定调价周期(一般以年计),通过“一次听证、分步调整”、实现“逐步到位”。

水价调整还需要经过“申请——监审—定价—听证——调价”等一系列流程才算完毕。首先,自来水公司要向政府提出水价调整申请,行业主管局接受申请后,向发改(物价)部门提出调价申请。而后,自来水公司提出具体调价报告,调价报告中包括调价背景、自来水调整方案、现行自来水价格、成本监审情况、未来五年供水企业完善服务提高水质投资需求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调价报告需经过物价局相关部门审核后,启动成本监审,在监审基础上拟定定价方案,并上报监督部门进行水价价格听证,听证内容主要为自来水公司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确定是否调价、调价总水平、调价周期和分年度调价幅度,并对调价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听证结果最终由物价局审批后生效。

而“一步调价”与“分布调价”的区别仅在于价格调整的实施环节,“一步调价”采取“一次听证,一次调整到位”的方式,“分步调价”则采取“一次听证,分步调整到位”方式,确定调价幅度和方案后,后续的调价将不再进行听证环节。

以上海为例,上海2009年经历了一次水价调整,在2009年4月召开的水价听证会上,经过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和用户实施能力,最终确认了综合水价从1.84调整为2.80,分两步调整完毕,即2009年6月20日起上海市执行第一阶段水价标准,综合水价从1.84元调整为2.30元,2010年11月20日起,不再单独进行听证环节,执行第二阶段水价,综合水价从2.30元调整为2.80元。

为什么水价要“分步”调?

2018年,E20供水联盟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的水价信息,包括居民生活用水终端水价,阶梯水量,居民污水处理费价格分布进行简要分析,由数据大致推测出,我国自来水价格仍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我国水资源相对匮乏,合理的水价结构有助于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也有助于供水企业向百姓提供更优质的供水服务。

去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是一个很重要的突破。

在经济下行和物价普遍上涨的压力下,水价分步调整不但能促进资源节约又不至于给百姓过多的增加生活负担。近年来,很多城市对于分步调价做出了尝试,如河北衡水在2017年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2017年到2019年分步调整到位”的要求,自2017年至2019年,居民用水水价逐步调整为每立方米3.22元、3.78元、4.46元;2018年,唐山执行“2018年到2019年分步调整到位”的要求,自2018年到2019年,居民用水水价逐步调整为每立方米3.20元、3.50元。

最近的如福建省福州市正在经历的分步调价,2019年12月16日,福州自来水公司发布调价信息,从2020年1月1日,福州市四城区开始执行第二阶段水价标准。

与上述河北两个城市有些许不同的是,福州此次调价时间跨度较长,周期为7年。2017年,福建省颁布《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供水企业的职责范围。同年,福州市居民生活用自来水基础价格由1.70元/吨调整为2.40元/吨,分两次调整完毕,第一次为2017-2019年,由1.70元/吨调整为2.10元/吨,第二次调价为2020年-2023年,由2.10元/吨调整为2.40元/吨。

在福州市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水价听证会上,曾经提出过一步到位和分步调整(第一方案和第二方案)两种。经测算,若按照第一方案,水价调整涉及居民生活用水调价额为0.50元/吨,周期为5年。当年福州市城区居民月户均用水量为14.8吨,平均用水量低于第一阶梯水量,按照第一阶梯每户每月18吨基本用水量计算,家庭用水支出增加9.00元/月,单个家庭每年增加水费支出108.00元。按照福州市2015年城区户籍家庭平均人口数测算,人均增加支出36.00元/年,占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12%。

若按第二方案,前三年第一步调价额为0.40元/吨,按照第一阶梯每户每月18吨基本用水量计算,家庭用水支出增加9元/月,单个家庭增加水费支出108元/每年。第四年到第七年,第二步调价额为0.3元/吨,两次累计调价额为0.70元/吨,按照第一阶梯基本用水量计算,家庭用水支出增加12.6元/月,单个家庭增加水费支出151.20元/年。同口径测算占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16%,但由于实行分步调价,且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对城镇居民生活影响较第一方案低。

在对比两个调价方案后,与会人员认为方案二不仅有利于企业均衡发展,而且用户总体负担比方案一低,故多数人倾向方案二,在物价部门审核后,最终福州实行分步调价的方案,同时推出了因家庭人口众多(含5人以上)的阶梯调整政策,以及弱势群体给予更多水价优惠,减轻低收入家庭的负担。综上因素,最终形成的调价方案为前三年第一步调价额为0.40元/吨,第四年到第七年,第二步调价额为0.3元/吨,两次累计调价额为0.70元/吨,在各项成本逐步攀升的情形下,福州水司的这次水价“分步走”,即完善了水价的价格机制,又充分考虑了社会的承受能力,为更加优质的供水服务提供了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关键词: 水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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