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资讯 > 正文
每月1000元 西安孤儿生活费发放期限为年满18周岁
2021-11-30 08:31:46 来源:西安民政局 编辑:

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年满18周岁,其中因疾病、自然灾害或意外等情况致孤儿死亡的等其他情况,将停止发放生活费。

西安孤儿生活费多钱

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享受低保、五保等其他社会救助则应减去,保持1000元总数不变),从批准月份的下一月开始发放,直至孤儿年满18周岁的次月终止。由区县民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按月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银行账户卡内。

西安孤儿生活费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对象是指户籍在我市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享受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孤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由孤儿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孤儿或者其监护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和孤儿近照;

2.孤儿及其居住家庭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复印件、原件;

4.孤儿出生证明或与生父母父子母子亲生关系证明,孤儿的监护人证明(村委会、社区出具);

5.孤儿的监护人与民政部门签订的监护协议书;

6.孤儿本人或孤儿监护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关键词: 每月1000元 西安 孤儿生活费发放期限 年满18周岁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或电头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的稿件,均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并保留"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