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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缴费次月起 广州孕妇职工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2022-09-08 16:21:26 来源:品牌时报网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广州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保险政策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令第287号)自2021年10月1日起,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注意: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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