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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年限后不再受理续租准入资格申请 浦东新区公租房过渡期居住条件有哪些?
2022-10-17 16:23:14 来源:品牌时报网

公共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担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出售,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浦东新区公租房过渡期居住条件

浦东公租房累计承租或居住满6年后,区住房保障机构不再受理续租准入资格申请。但如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按市场化租金在公租房内过渡居住1年。

公租房保障对象(含单位包租房源的入住对象)在本市市筹、区筹公租房累计承租或居住满6年后,各区住房保障机构不再受理续租准入资格申请。

过渡期居住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按市场化租金在公租房内过渡居住1年:

1、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本市不拥有产权住房(期房除外)及承租公有住房,且提岀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过产权住房出售、赠与行为及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行为;

2、 享受公租房保障期间遵守租赁合同及公租房管理各项规定,信用记录良好。

3、申请人过渡期间须与本市范围内的公司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须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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