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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住房公积金实行“互认互贷” 四川公积金在重庆买房可以享受同城待遇吗?
2022-10-19 16:33:11 来源:品牌时报网

公积金,专业术语,拼音为gōng jī jīn,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 公司公积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四川公积金在重庆可以办理商转公吗?

满足条件即可办理。

一手房商转公办理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一手自住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处于正常还款中;

(五)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六)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八)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九)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手房商转公办理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处于正常还款中;

(五)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六)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八)已经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九)并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十)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十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键词: 川渝住房公积金实行互认互贷 四川公积金在重庆买房可以享受同城待遇吗 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川公积金在重庆买房可以办理商转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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